個體工商戶負債 經營者需同等擔責
作者:admin 瀏覽 發布時間 2023-07-15 17:10:25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由誰來承擔?日前,某法院強制執行了一宗類似案件,法院通過強制執行經營者財產順利執結了某個體工商戶字號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
案件的情況是,2022年李某在鄧某開設的洗滌中心工作時,左手不慎被燙平機的軸承卷入機器內部,導致八級傷殘。后雙方因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于是李某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該洗滌中心賠償李某各項損失共計15萬余元。 判決書生效后,洗滌中心并未依約支付賠償款,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該洗滌中心僅有8萬余元銀行存款,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經核實洗滌中心工商登記信息,發現其為個體工商戶,法院遂職權將經營者鄧某列為被執行人,并對其名下財產進行查控。
這時鄧某主動聯系法院,稱法院判決的賠償責任主體是洗滌中心,不是鄧某。鄧某只是經營者,賠償和個人沒有關系。法院對其進行教育和釋明“個體工商戶的字號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該字號經營者的財產”。隨后,鄧某主動支付了15萬元賠償款,此案最終得以圓滿執行。
深圳債務律師網提示:實踐中有很多個體工商戶,這些個體工商戶在經濟活動中負擔債務的,其經營者應對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