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轉賬記錄能否作為出借款項的憑證
作者:admin 瀏覽 發布時間 2023-06-15 16:32:10
隨著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普及,現在大家都流行通過微信、支付寶進行轉賬。那么微信紅包、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交易模式是否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呢?近日某法院審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便涉及到微信轉賬憑證、支付寶轉賬憑證等問題,下面一起了解一下:
案情概述:
原被告系大學同學關系,在2020年3月份,被告以面試為由,向原告借款,在之后的半年時間里,被告又分別以微信轉賬和支付寶轉賬方式向原告借款8000余元。被告在微信聊天中回復:"收到收到,感謝了,過段時間還給你。"但后來被告一直沒還錢,反而將原告微信刪除拉黑,原告于是起訴到法院。
法院審理后查明,原告先后共6次通過支付寶、微信轉帳等形式向被告轉賬借款9206元,被告均確認收到,并表示盡快歸還,F被告一直沒有還錢,所以法院判決被告歸還原告借款9206元。
法官說法:
哪些可以作為證據材料?
案件承辦法官表示,根據我國的民事訴訟法相關證據規定,微信、支付寶屬于電子數據范圍,微信聊天記錄和支付寶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此外,證明雙方借貸合意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微信轉賬記錄、身份信息證明(你要證明這是對方使用的微信,這個你可以通過微信真人頭像、朋友圈照片、微信實名認證、綁定的手機號碼、運營商協助調查等途徑進行核實)等,都可作為證據。
遇到朋友在微信上借錢還要注意什么呢?
(一)通過微信轉賬等借錢給對方,務必在附言欄目里備注好錢款的性質。另外,還可以在溝通中再確定對方的身份信息、款項性質,減少后期可能引發的麻煩。
(二)網絡聊天記錄。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需要經過雙方當事人自認或由適合的證人證言作證確認。借款時注意留存,訴訟時向法院提供完整的網絡聊天記錄截屏打印件或依靠相關軟件提取出聊天記錄。語音聊天記錄也具備證明效力,平時應當注意收藏對將來可能有用的語音記錄,保存原始記錄,同時保證記載的內容應當盡量清晰、準確,雙方就所談論的問題及表態均有明示。
(三)微信支付、支付寶等轉賬憑證。保存轉賬記錄的截圖,支付寶轉賬的也可以在網上查詢轉賬記錄,并打印出來,就是證明確實把錢轉賬給對方的證據。以上證據及其他能搜集到的證據可以相互佐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包括當事人信息、借款事由、借款金額、約定利息、還款期限等,才能證明借貸關系的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