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圳市各看守所調整辦理律師會見安排的通知(10月11日更新)
作者:admin 瀏覽 發布時間 2021-10-12 09:45:31
各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
根據當前疫情發展形勢及上級部門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從即日起逐步調整辦理律師會見業務工作安排,F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以下人員暫不安排會見:
(一)實行全域管理的疫情發生地區、發生源頭不明的本地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粵人員。
(二)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旅居史人員。
(三)21天內有境外活動史人員。
(四)原對“紅碼”“黃碼”及其他涉疫重點人員等管控措施不變。
二、律師可采取粵省事預約或現場預約的方式辦理視頻會見或常規會見(即面對面)。
(一)14日內沒有省外活動軌跡的律師會見,提供72小時內1次核酸檢測陰性的結果證明,可辦理在物理隔離的會見室會見。
(二)14日內從省外來(返)粵,但暫無14天內國內實行全域管理的疫情發生地區、發生源頭不明的本地疫情所在縣(市、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旅居史的和21天內境外活動軌跡史的律師會見,提供48小時內1次核酸檢測陰性的結果證明,可辦理在物理隔離的會見室會見。
三、所有進入監所大門的外來辦事人員,嚴格執行屬地疫情防控規定,配合工作人員核查健康碼“綠碼”、行程卡及行程軌跡、核酸檢測結果,做好體溫檢測、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不得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會見業務,否則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各看守所的具體會見要求請以各所通知為準,如有疑問請致電各看守所或市律協維權紀律部(聯系方式附后)。請各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及時向所內律師轉達。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內各看守所及深圳市律師協會聯系方式
深圳市律師協會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1日
來源:深圳律師協會